方船子按:我老婆2002年的碩士論文在援用文獻時注明出處而未做改寫,被徐友漁等海內外156位地痞“學人”認定為剽竊,上書中國社科院請求處理。徐友漁獲金岳霖學術獎的《哥白尼式的反動》在年夜段抄錄文獻時往往不加引號,不做改寫,也不供給恰當的來源頁碼注釋,按其標準更是剽竊,作為社科院研討員性質更嚴重,請社科院處理。
什么是剽竊?——以徐友漁共享空間《哥白尼式的反動》為例
作者:王有禮
2010年,整個中國學界對學術剽竊問題有不少討論。但這場討論有著明顯的缺點:起首,除了american學者白露和中國學者同俊子等少數作者說明了他們對于抄襲或剽竊的界定,年夜多數討論是在沒有清楚界定剽竊標準的條件下進行的。例如,討論中出現的“參見式抄襲”、“注釋式剽竊”等等就是很不負責任的概念。以這樣的概念和界定對學術著作進行甄別,不單混雜了正常學術研討與剽竊的區別,並且也為學術任務制造了人為的混亂和障礙。假如媒體不加細察,將這樣的標準用于某一個作者(無論其立場和派別若何),就有能夠形成冤假錯案,這是任何一個負責任的國民會議室出租、學者和媒體任務者都應該防止的。其次,這場討論有明顯的黨同伐異的顏色,正由于此,對于討論中出現的假造證據、掩蓋事實等等現象,即使在被揭穿之后,媒體并不加以教學報道,反而繼續發表同類文章,這對一場以學術規范為名的討論而言,無疑是一個極年夜的諷刺。有誰還會信任這場討論的公平性呢?
為了讓這場討論具有正面價值,筆者認為需求找出貼切的抄襲或剽竊的案例,并做細致分析,讓人們清楚什么是真正的剽竊。在這場討論中,徐友漁師長教師兩度發表評論,8月對境外一家電臺發表訪談,強調造假自己就是一個腐敗的現象,應該制訂有用的軌制來打擊作弊者。筆者對這種態度深為認同,是以對徐友漁師長教師的著作《“哥白尼式的反動”――哲學舞蹈場地中的語言轉向》一書產生了閱讀的興趣。該書為1994年上海三聯書店出書,為徐友漁學術代表作,但初閱個人空間之下,竟發覺其內容包括各類剽竊的典範例子甚多,深感用來做剽竊的注腳很妥當。
討論抄襲或剽竊問題,起首要辨明這部著作能否具有原創性;假如有原創性,即使會議室出租個別注釋不規范,也不克不及否認該書的價值。《哥白尼式的反動》一書不具有任何學術的原創性,最多算是一本編譯著作,但作者并未說明該書為編譯,而是當做本身的學術原創作品發表。
在這個基礎判斷的條件下,徐書的剽竊問題重要體現在四慷慨面,第一,不適當援用,巨量抄錄,缺少原創內容;第二,大批直接引文不加引號,不注明出處;第三,直接抄襲其他學者的研討;第四,不加注釋或不適當注釋直接引文,或將直接引文偽裝成轉引。這些情況以下逐項進行剖析。
第一個問題:違反“適當援用”,巨量抄錄哲學文獻原著
2001年修改版《著作權法》第22條第二款規定了“適當援用”的原則:“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許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援用別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對學術論著來說,就剽竊的鑒定而言,最關鍵的問題在于它能否具有原創性,能否在別人學術研討的基礎上能推陳出新,有明確的論題(thesis),提出本身的剖析和觀點。學術論著系通過援用別人論述內容構成重要和實質內容,就是剽竊。
《哥白尼式的反動》違反了“適當援用”原則,絕年夜部門內容為抄錄文獻,對書中提到的哲學家原著加以編譯抄錄,有時甚至連續數頁均為翻譯原文,將援用文字綴成段落。初步估計,抄錄別人著作的總量達總文字60%以上,也就是說《哥白尼式的反動》的重要部門和實質內容來自援用。
以該書第一章為例,即使用最寬松的標準來鑒定何為援用內容,仍可發現,該章共51頁,援用部門共占將近31頁,也就是60%為援用(見表一):舞蹈教室
第一章 長度 援用篇幅 援用比例 注釋情況
引言 1.5頁 1頁 66.7% 缺注釋引號
第一節 3.5頁 2.5頁 71.4% 缺注釋引號 第二節 4.5頁 4頁 88.9% 缺注釋引號 第三節 7頁 6.5講座場地頁 92.8% 缺注釋引號 第四節 3.5頁 3頁 85.7% 僅一個注釋 第五節 5頁 3頁 60% 僅一個注釋 第六節 6頁 5頁 83.3% 僅兩個注釋 第七節 5頁 4交流頁 80% 無任何注釋 第八節 15.5頁 2頁 12.9% 僅三個注釋
表一:《哥白尼式的反動》第一章援用篇幅比例詳情
表一詳細說明:
引言 1.5頁共3段,1頁為援用,第1段所有的援用羅素,無引號,第2段除第一句外所有的援用石里克;
舞蹈場地 第一節 共3.5頁擺佈,整整1頁為援用達梅特《弗雷格:語言哲學》,1.5頁為援用皮爾斯《維特根斯坦》;援用達梅特原文無注釋、無引號,援用皮爾斯原文無引號。
第二節 共4.5頁擺佈,援用了伯蘭克本、雷格林、達梅特、維特根斯坦、羅素以及非特指和未言明來源的“語言學家們”、“有些持極端見解的人”、“略微溫和一些的人”、“許多傳統的哲學家”、“語言哲學家”、“語言哲學家們”、“有人指出”、“有人主張”、“有的哲學家”,援用的部門約4頁擺佈,大批缺來源注釋和引號。
第三節 共7頁擺佈,6.5頁援用伯格曼等。缺注釋引號。
第四節 共3.5頁擺佈,此中3頁為援用蒯因、普特南、達梅特、卡爾納普等觀點。該節援用普特南、達梅特、卡爾納普均無注釋。
第五節 將近5頁,此中3頁援用達梅特、弗雷格、笛卡爾、普特南等,全節僅普特南一段有1個注。
第六節 將近6頁,援用弗雷格、卡爾納普、羅素、柯皮、沃諾克、維特根斯坦等,約4頁,援用缺引號,僅卡爾納普和沃諾克各有1注釋。
第七節 5頁擺佈,4頁為援用西斯金、羅蒂、柯瑜伽場地亨、皮考克、伊萬斯,援用無引號,本節無注釋。
第八節 15.5頁,約2頁為援用內容,援用了馬蒂尼希維、塞爾、羅蒂、達梅特、全增嘏、維特根斯坦等,僅有馬蒂尼希維、塞爾、全增嘏3個注釋,此中馬蒂尼希維的注釋為偽注,實為抄襲。
除第一章外,《哥白尼式的反動》全書都將援用內容當做重要和實質內容。再以第四章為例,該章192-229頁為註釋,共有約38頁。自193-215頁的約22頁內容為連篇累牘抄錄維特根斯坦、斯特勞森、艾耶爾、里斯、威爾曼、卡利、孟德爾等,多處無引號、不標明援用出處。215-229頁援用孟德爾、維特根斯坦、麥金、休謨、羅素等共計約3頁。即第四章共38頁中有25頁為援用,援用內容占65.7%。
徐友漁《哥白尼式的反動》每章的結構均為後面幾節援用羅列各類哲學文獻和研討資料,最后一節題為“討論”。 “討論”外的內容,普通情況有70-80%、在某些章節甚至有90%以上是直接援用別人著作。在所謂的“討論”節中,即使作者本身的議論多了些,也仍然有大批援用的現象。以第二章的最后一節“討論”為例(《哥白尼式的反動》 111-138頁):註釋約27頁,援用內容來自羅素、維特根斯坦、達梅特、弗雷格、斯特勞森、希維德、芬德萊、澤夫等,共約6頁,援用比例為22%,即在所謂“討論”小節部門,也有5分之1以上為援用內容。
第二個問題:直接援用不加引號,不注明來源
徐友漁在年夜段援用抄錄文獻時,往往不加引號,也不供給恰當的來源頁碼注釋。從表一的第五欄可以發現,這個情況在《哥白尼式的反動》中很是廣泛。
上面這段文字來自《哥白尼式的反動》註釋第三頁,該頁沒有給這段直接援用加上引號,更沒有注明資料來源:
在任何時候有的哲學門類都要比其他部門更為基礎,這就是說,解決某類哲學問題有賴于在此之前正確地解決更為基礎的問題。好比,政治哲學在倫理學之后,而倫理學在哲學心思學之后……笛卡爾在哲學中形成的變革其意義最為深遠的部門是使認識論成為整個哲學的基礎或中間,這種標的目的的改變使得笛卡爾之后的哲學與經院哲學家的哲學不太一樣,對于經院哲學家而言,認識論不過是主流。(《哥白尼式的反動》,第3頁)
這段沒有引號沒有注釋的文字,完全地抄錄了Dummett著, Freg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1) ,
p. xv.
At any time there are certain parts of philosophy whi家教ch appear more basic than
others, in the sense that a correct solution of problems in one branch depends on
the prior correct solution of problems in the more basic branch, but not conversely:
thus evidently political philosophy is posterior to ethics, and ethics to philosophical
psychology. The most far-reaching part of Descartes’s revolution was to make epistemology the most basic sector of the whole of
philosophy…It is this orientation which makes post-Cartesian philosophy so different from that 1對1教學of the scholastics, for whom
epistemology, in so far as they considered it at all, was no more than a
sidestream. (p. xv)
徐友漁《哥白尼式的反動》中援用的內容往往沒有引號,不注明來源。有些部門雖然有注釋,但因抄錄量年夜、段落長,不加引號,加上詞句中的某些語詞的暗示,會讓讀者把這些年夜段原封不動或許用原句拼接起來的內容當成徐友漁自己的解述或改寫。這類剽竊只要在閱讀被援用原作后才會發現。好比第4-5頁的一個31行長的段落,注釋的內容是皮爾斯,《維特根斯坦》,1975年,英文版,第12-38頁。該段第一句和倒數第三句以“皮爾斯說”開頭,讓讀者了解了這是引文,但沒有加引號,其余講座場地句子則一概沒有引號,在第八行有一句:
阿基米德說過,假如在空間中給會議室出租他一個支點他可以移動地球。哲學家們歷來的意愿就是要找到一個類似的支點,由此可以超出人類經驗、人類思惟的局限,把世界作為一個整體來掌握。
這句話看起來是在提了皮爾斯的觀點以后,作者以阿基米德為例對之進行的闡發議論,但查對了原文后發現,這句看起來是原創的“阿基米德說過”也是原文照抄了皮瑜伽教室爾斯:
私密空間
Pears, Wittgenstein (Glasgow: Fontana/Collins, 1971), p. 21.
Achimedes said that he could move the world, if he could find a point in space
which would serve as the fulcrum for a sufficiently long 聚會場地lever. … Philosophy originates
in the desire to transcend the world of human thought and experience, in o舞蹈教室rder to
find some point of vantage from which it can be seen as a whole.
第三個問題:內容直接抄襲學術評論
除了年夜篇幅、不加引號地抄錄哲學文獻以外,徐友漁也直接抄襲了其他學者在二手研討論著中對這些哲學家的剖析和評論。
好比徐友漁在第二章第二節是這樣介紹弗雷格的觀點:
最早為現代意義理論奠基基礎的弗雷格區分了語句意義中的兩種原因:涵義(Sinn)和語氣(Farbung)。他說,語句中的涵義屬于決定語句真假的東西,不影響語句真假的意義的特點屬于語氣。 (第56頁)
這句話是對杜梅特的《語言哲學》一書的翻譯。
見Dummett著, Freg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1) ,
p. 2.
Freg教學e distinguished two elements in the meaning of a sentence or expression,
for one of which he reserved the word ’sense’瑜伽教室 (’Sinn’), and for the other of which we might use the word ’tone’ (’illumination’ [‘Beleuchtung’], and ’colouring’ [’F?rbung’] being the words Frege himself used for this latter). He explained the
difference in this way: to the sense of a sentence belongs only that which is
relevant to determining its truth or falsity; any feature of its meaning which cannot
affect its truth or falsity belongs to its tone.
(弗雷格區分了語句或表達式意義中的兩種原因,一個他叫做涵義(Sinn),另一個我們可稱為語氣(弗雷格自己用的詞是Beleuchtung和F?rbung)。他是這樣解釋兩者的區別的:語句的涵義屬于決定語句真假的東西,不影響語句真假的意義的特點屬于語氣。)
又如徐友漁書第二章第九節,有一段總結維特根斯坦觀點的文字:
維特根斯坦認為,他後期的意義理論與其他一些錯誤的意義理論一樣,共享空間假定了我們交流可以找到語言的某種固定不變的本質……(第87頁)
這段文字既無引號也無來源,但并不是徐友漁閱讀維特根斯坦著作后摘要寫成的。在皮爾斯的維特根斯坦研討著作The False Prison第二卷中,我們可以找到這段文字:
All these theories may be grouped with the theory of meaning of the Tractatus,
and that was how they were presented earlier. They a舞蹈教室ll make the a priori postulate,
that something static must serve as the basis of meaning. (The False Prison: A Study
of the Development of Wittgenstein小樹屋’s Philosophy, vol教學場地. 2 (Oxford: Oxford U.P., 1988), p. 223)
Tractatus即《邏輯哲學論》,為維特根斯坦後期作品,徐友漁只是將皮爾斯的論述共享會議室稍加改頭換面。並且,在《哥白尼式的反動》“參考書目”部門,徐友漁列出了皮爾斯的The False Prison第一卷,偏偏略往了他所抄襲的第二卷。
第四個問題: 注釋不充足,將直接引文偽裝成轉引
這種剽竊方法比較隱晦,因為這種方法在概況上看起來注明了資料來源,但事實上卻恰好是通過這種途徑冠冕堂皇地把別人的任務竊為己有。徐友漁在第一章第八節中,就是這樣隱蔽地剽竊了東方學者編著的語言哲學讀本。
徐友漁《哥白尼式的反動》第一章第8節“1對1教學討論”中,第37頁有這樣一段文字:
蘇格拉底曾經說明他為什么要離開阿那克薩哥拉的物理哲學而轉向本身的方式。 他說,假如他試圖借助于直接研討實在來描寫實在的結構,他在明智上將是自覺的。他決定把語言當做實在的一面鏡子:“我決定遁進語言,以語言來研討事物的本相。”(《斐多篇》,99e)(p. 37)徐友漁在這里為蘇格拉底的話做了一個注釋,即注24,內容為:轉引自A. P. 馬蒂尼希維:《語言哲學》,1985年,英文版,第三頁。
這個注的“轉引”兩字表現的是,這段話中只要帶引號的蘇格拉底的這句話――“我決定遁進語言,以語言來研討事物的本相” ――是徐友漁“轉引”自馬蒂尼希維《語言哲學》一書的。但事實是,這整段話并不是“轉引”,而是從敘述甚至到文中的括號式注釋都直接抄襲了《語言哲學》。這段文字從第一個字起,與馬蒂尼希維 “導言”第三頁的原文就一模一樣:
Martinichi,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pp. 3-4.
In Socrates’ account of his turn away from the physical philosophy of Anaxagoras
to his own method, he says that he feard that if he tried to figure out the structure
of rea家教lity by studying reality directly, he might be intellectualy blinded. Thus he
resolved to use language as a kind of mirror of reality: “I decided to take refuge
in language, and study the truth of things by means of it” (Phaedo 99E). 小樹屋
在章節標題的層次,《哥白尼式的反動》同樣存在著把援用的表達方法當成本身原創的現象。註釋第一章第一節“關于語言轉向的經典表述”中,徐友漁寫到:
“經典表述”這個標簽是我本身加的,并非得自于語言哲學文獻(第2頁)
任何一位對剖析哲學有所清楚的人都了解,有名哲學家羅蒂編的The Linguistic Turn (語言轉向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1)第一部門的標題就是,“Classic Statements of the thesis that philosophical questions are questions of
language” (哲學問題就是語言問題這個論點的經典表家教述)。徐友漁用的關鍵概念、表達方法和這個標簽都是來自這本經典著作,所謂“并非得自于語言哲學文獻”無法成立。
普通而言,在學術論著的寫作過程中,為了防止剽竊,除了留意技術層面的問題以外,不論是學生論文還是學者著作,都必須起首面對的挑戰是原創性問題:不單應當適當援用後人著作,更主要的是寫出具有新意和創見的文字,與以往的觀點見解能批評地交通。
徐友漁在《哥白尼式的反動》中提出“本書的目標”是“說明”(序文頁1),“刻劃和討論”語言哲學運動(序文頁2)。實際上,讀者很少能看到徐友漁對語言哲學運動的深入剖析,即使有一些觀點,也粗淺粗略。《哥白尼式的反動》的重要和實質內容是通過巨量摘引別人作品構成的,所謂的“討論”缺少深刻的、具有原創性的剖析和對話,并有援用其他學者對基礎文獻的解讀不做注釋等等剽竊現象,在書單中也未列出所有的援用的學者研討。
對于學術研討來說,這無論若何都不克不及說是嚴肅的態度。學問中人更當以此為鑒,防止剽竊。
附文:
徐友漁:汪暉[剽竊]是中國品德水準廣泛敗壞的一個標志
徐友漁:american的年夜學是怎樣處置抄襲剽竊行為的?







